千榕谷夏令营责任协议书
为提高俱乐部和营员双方的安全意识,明确俱乐部与营员双方的责任,保护营员的合法权益,强化营员的纪律观念,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,依据有关法律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俱乐部责任
1、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,向营员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。
2、保障活动期间的营地安全,妥善做好营地安全防范。
3、保障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,所用车辆、行车司机符合交通法规的各项要救。
4、保障活动期间的活动安全,所用活动器械符合安全标准。
5、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,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急救借施。
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,组委会承担相应责任。
二、营员责任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。
2、服从指挥,统一行动。
(1)在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,保持与同队营员的密切联系,不掉队。
(2)认真听取训导员的各项操作指导,并按规定进行。
(3)任何人不得私自玩水、玩火、徒步、攀岩、登山等。
(4)无论何时、何地、何事,严禁单独行动,如果出离指定范围,必须请示领队同意。
3、晚上按时就寝,不打扰他人,不出离宿营区域。
4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现金及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。
5、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特殊变化。在活动中由于自身病史或生理变化造成的事故、责任及相关医疗费用,由营员自行承担。
6、不做任何其他有可能损害自身或他人利益或安全的事。
(1)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。
(2)自由活动时不追跑打闹,不做有危险的游戏。
(3)不食用没有正规包装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、饮料,不私自品尝任何野生植物,以防中毒。
(4)年幼营员不使用有危险隐患的物品,如水果刀等尖锐器械,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插座。
7、海南地区夏季较热,注意做好自护工作。
(1)服装、鞋帽等装备能满足个人需要。
(2)户外活动时应涂抹防晒用品,以免晒伤。
违后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,营员承担相应责任。
三、保险责任
俱乐部为每位营员购买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,每人保额10万元人民币。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,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。俱乐部不另承担责任。
四、附则
1、本协议从营员报到时生效,闭营后自动失效。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,责任由营员自负。
2、本协议随夏令营通知一起发布,营员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,报到时正式签署。
3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俱乐部、营员各持一份。未满18周岁的营员,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;无成人陪同的,营员本人签署视为有效。
营员签名:
监护人签名:
俱乐部签章:
年 月 日
|